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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石城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基本情况


    江西石城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2015年12月由原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试点建设,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工作,石城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批准,设立了县湿地公园管理中心,为县林业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核定编制3名,股级职数1名;主要职责包括编制湿地公园保护规划;开展湿地资源调查,指导协调湿地资源监测、保护;申报、组织实施湿地保护项目;办理破坏湿地资源林业行政案件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    2021年4月,县林业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,经县编委研究,同意设立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股,不再保留县湿地公园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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